臨江市某催化劑公司于7月20號向臨江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山西某鎳業公司,經審查合格,臨江法院執行局予以立案。執行員于法官聯系申請人,讓其提供被執行人相關信息時,申請人說了,對這個被執行人他們什么都不知道,什么信息都不掌握,立案只是公司財務賬目上的要求,案件能不能執行他們根本不抱希望。
當事人自己放棄了,但法院不會放棄。于法官按照辦理流程先進行了網上財產查控,并依據訴訟時的地址確認書向被執行人一方郵去了所有執行手續,反饋出來了,財產查控查無任何財產信息,郵寄地址是錯的,郵件被退回了。
為了案件能順利執行,于法官經與領導研究后,和同事踏上了前往山西和順縣的征程,輾轉到達目的地后,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詢了被執行人的詳細信息,又到當地國土、住建部門查詢被執行人的房產和土地信息。功夫不負有心人,被執行人有一份土地使用權,正在銀行進行抵押,于法官馬上將查詢到的財產進行查封,并將所有的手續送到被執行人住所進行了送達。被執行人山西某鎳業公司用該土地使用權在銀行抵押,正準備要進行轉貸,突如其來的法院查封打亂了他們的手腳,再想裝聾作啞假裝不知也不可能了,更重要的是,不進行轉貸的話,就得馬上將銀行貸款還上,被執行人趕緊聯系申請人,還清了所有款項,再讓于法官將查封的土地使用權解除查封,案件執行完畢。
正是這樣秉承著一切為老百姓著想,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看得見,信得過,等得起,實現的了的理念,臨江法院執行局在“基本解決執行難”的道路上一步一步,堅定有力地向前邁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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